2005年10月1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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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皮条客竟是名牌大学高材生
翁建军

  女大学生卖淫被麻醉抢劫,而为女生拉皮条的竟是一名著名大学经济系毕业的高材生。10月16日,涉嫌介绍卖淫的陈某与美容店老板娘闫某被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陈某,男,1964年1月6日生,北方某著名大学经济系毕业,在浙江某信息中心工作。
  闫某,女,1977年6月20日生,杭州城西某美容店店主。
  去年年底,陈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女大学生陈芸(化名)。陈某了解到陈芸比较缺钱,便力邀对方到家中做自己女儿的家教。一个多月下来,陈芸没有在做好家教中下苦功,当了解到陈某在信息中心工作,她竟要求陈某发挥技术特长,帮她在网上发布卖淫的信息。两人商量好,包夜的介绍费是100元/次,其他介绍费50元/次。陈某就此做起了拉皮条的活,于是乎,不少网民打开QQ等聊天工具时会看见这样的留言:“有学生妹提供,做一次500元,口做一次300元,包夜费1000元。”一些思想不健康的网民就与陈某取得了联系,然后由陈某介绍女大学生陈芸去卖淫。从今年2月至3月底,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内,陈某介绍陈芸卖淫近20次。赚到1万余元嫖资的女大学生索性连家教也不做了,一门心思地干起了“性服务”。
  4月2日,陈某介绍陈芸到杭州城北某大酒店卖淫,结果,陈芸遭到了麻醉抢劫。为夺回所谓的“裸照”,陈芸又设计绑架了抢劫歹徒王洋(化名)。之后,卖淫的女大学生陈芸与抢劫歹徒王洋双双落入法网。
  由于陈芸、王洋相继落网,皮条客陈某也东窗事发,6月24日,陈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本来,到了这个地步,陈某应深刻反省,争取从宽处理,但他非但不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起来。在后来的两个月中,陈某上演了最后的疯狂。
  7月初的一天,杭州城西某美容店迎来了“贵客”陈某。一进美容店,陈某就开门见山地问老板娘闫某:“生意怎么样?”。闫某与陈某是老相识了,见对方问,就叹起了苦经,说自己经营较为传统,加之地段不好,生意差得很。见老板娘诉苦,陈某顿觉大有商机,建议她尽快改变以往“怡红院”般的传统模式,以网络化经营拓宽渠道。老板娘一听,觉得此计甚妙。
  “吃足了没文化的苦”的老板娘闫某遂专门聘请陈某做店里的技术顾问。双方谈定:由陈某提供两台笔记本电脑和3部手机,在美容店里上网。一台电脑用来进入QQ聊天室寻找嫖客,另外一台电脑则用来寻找新的站点、发布介绍卖淫的信息,同时还将3部手机号码公布在卖淫信息上。陈某“技术入股”后,还与老板娘闫某谈好如何分成,陈某提出:凡是通过其手机接的卖淫业务,都抽100元的介绍费。老板娘闫某爽快地答应。
  从7月初开始,卖淫“技术顾问”陈某基本上吃住在闫某的美容店内。陈某从网上寻找嫖客,放在桌上的手机一旦铃声响起,陈某就叫老板娘闫某或小姐接电话。每做成一笔皮肉生意后,陈某就能收到100元的介绍费。
  就这样,短短2个月,陈某为美容店介绍卖淫60多次。闫某的“经营”果然大见起色。
  但好景不长,9月10日,闫某的美容店被警方端掉。闫某、陈某落入法网。(翁建军)